救护车拒送女童到荣总挨批 胡志强:「就近」是依法

东森新闻记者高志鸿、陈学风、SNG小组/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妇人机车载两名女儿,遭一辆汽车撞击,妇人和女儿三人被撞弹飞受伤,救护车抵达载送,小女孩骨折伤势严重,家属要求送荣总医院被拒,表示公告只能送就近医院,最后医院负荷不了三人,小妹妹还是被转送到荣总,让家属气愤无法谅解,认为救护车太死板不通情理

陈姓妇人骑机车载着两名女儿在路口被车撞,她忍痛站起来查看,没多久救护车也抵达现场,要将三人送往附近清泉医院,但因小女儿脚骨折断成三节,陈妇要求送到荣总医院治疗,却被救护车拒绝,强调车上贴有公文市长要求依规定责任医院,否则会被惩处。

女童父亲先生表示,「救护车不应该说一定要送就近医院,什么都要『就近』的话,到最后还是要转诊,那转诊再到转诊,时间被延误,让这伤患伤势更严重。」江爸爸痛批市府规定太死了,由于女儿当时伤势严重,现在治疗后脚绑着绷带在家休养,当时三人都受伤送就近医院,但小女儿最后还是送荣总。

对于伤者与家属的不满,消防规划股长赖淑玲表示,「可能小妹妹生命征象不是很稳定的话,当然我们就是要送就近医院是没有错的。」强调消防局不是死板板,按法条来说,骨折是送就近医院止血、先抢救为主,尽管家属有微词,消防单位也只能说抱歉。

台中市胡志强今天表示,所谓公文其实是公告,并非公文性质,「就近」两字是依照紧急医疗救护法第5条以及第29条规定办理,救护人员应依救灾救护指挥中心指示前往现场急救,并将紧急伤病患送达就近适当医疗机构

举例说,如果民众在大甲出事,家属指定在大里就医,那么后果谁负责?胡志强说,消防局接的案子都是非常紧急的状况,一切决定都是经过仔细评估专家判断后才行使,绝对没有依照所谓的公文,让患者被送到不该送的地方,希望外界尊重专业与务实的原则,不要扭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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