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童条款」受到反对 徐志荣仍喊:下周就要完成立法

内湖断颈案现场有不少民众摆放礼物、花、卡片祝福女童。(图/记者李毓康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内湖断颈案引社会挞伐,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31日审「杀害未满12岁以下儿童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等修法案国民党立委志荣提到,现行刑法》已明显不足以吓阻类似罪行为发生,虽然有反对修法的声音传出,但仍要求委员会能尽速进行逐条讨论,让案子下周就可以完成立法程序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下午审查徐志荣「中华民国刑法第77条及第272条之1条文修正草案」与国民党立委王育敏所提「中华民国刑法第271条之1修正草案」,同时邀请法务部政务次长明堂等人列席。提案主要诉求为吓阻杀童案再度发生,研拟杀害未满12岁之儿童,将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徐志荣提到,近年来不断发生多起幼童被杀案件,加上日前的内湖断颈案,明显看出现行《刑法》的规范显然已不足以吓阻类似犯罪行为发生,因此特别拟《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杀害未满12岁以下之幼童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并不得假释,「以提高吓阻效用并遏止杀害儿童案件再次发生」。

不过对于立委们的提案修法,法务部30日提出书面报告内容提到,现行法律针对杀害少年及儿童的罪行,都已有加重刑罚规定,且国外也无相关加重刑罚的特别规定,如修法可能造成法官裁量空间局限,因此建议不宜修法。

徐志荣则强调,这次修法草案是经过缜密的思考过后才提出,而悲剧之所以会一再上演,就是因为立法者并没有从过去的案例中得到教训,因此立法者必须为过去的轻忽来做补救,希望委员会能在31日就进行逐条讨论并送出委员会,让草案能在下星期就完成立法程序。

今天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针对内湖砍童案排案审查志荣所提的刑法修正案!我们都说儿童是国家未来之主人翁,但幼童因自我保护能力弱,且无反抗能力,常容易成为歹徒下手之对象。近年来已不断发生多起幼童被杀案件,最近又发生内湖又发生4岁女童惨遭杀害的悲剧,所以现行刑法的规范显然已不足以吓阻类似犯罪行为之发生,故为保障儿童生命安全基本权益,志荣特别拟具「中华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及第二百七十二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针对杀害未满十二岁以下之幼童者,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并不得假释,以提高吓阻效用并遏止杀害儿童案件再次发生。或许仍有反对修法的声音,但是志荣此次修法是经过缜密的思考过后所提出。立法者并没有从过去的案例中得到教训,所以让悲剧一再上演,虽然这次案件让全国民众气愤,但是愤怒并没有淹没我们的理性,悲伤并未让我们失去信念,立法者必须为过去的轻忽来做补救。最后志荣请林为洲主席在程序上能快就快,希望委员会能在今日就进行逐条讨论并送出委员会,让这个案子能在下星期就完成立法程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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