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吸食器就构成犯罪! 立委提案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亲民党立委陈怡洁。(图/翻摄自陈怡洁粉丝专页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亲民党立委陈怡洁15日在脸书表示,现行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有关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器具罪,仅规定须「专供」于毒品使用上之器具,才构成犯罪行为,这显然是明显的法律漏洞;自己将提案修正,使其更符合现实状况,避免再有不肖人士钻漏洞。

陈怡洁今日表示,去年曾有不肖医疗业者故意贩售玻璃球吸食器给吸毒者,遭逮捕并移交法院审理法官却认为玻璃吸食器亦可用于化学实验或抽水烟使用,并非「专供」吸食毒品之器具,故判决无罪。她接着指出,现行「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有关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器具罪,仅规定须「专供」于毒品使用上之器具,才构成犯罪行为,未考量部分毒品可使用之吸食器具非仅限于吸食毒品之用。

陈怡洁说,为了补正现行「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之漏洞,将提案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明定「故意」提供或持有毒品吸食器具者,不论该吸食器具是否「专用」于毒品使用上,即构成犯罪行为,借此让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器具罪,更符合现实状况,避免再有不肖人士钻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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