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送审 刘世芳:打诈四法连动才有效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5日审查《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等案,内政部长刘世芳受访时表示,「打诈四法」一起连动,才能有法治基础,有效压制诈骗猖獗的状况。(黄世麒摄)

新内阁上路着重打诈四法,立法院内政委员会5日审查《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打诈四法一起连动才有法治基础,有效压制诈骗猖獗的状况。刘世芳报告提到,条例的条文可填补现行防制与打击诈欺犯罪法令不足,从上游强化金融、电信及网路各面向之防诈作为;下游严惩诈欺犯罪;并建构保护诈欺犯罪被害人机制,以形成绵密且体系完整的防诈网络。

刘世芳表示,打诈四法包含由内政部主管的「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另外包括「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及「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在司法法制委员会分别由法务部、金管会负责。

刘世芳强调,四个法一起连动,才能对台湾诈骗猖狂的状况有法治基础,有效压制诈骗猖獗的状况。

至于民团质疑,打诈修法过严,不利于更生人回归社会?刘世芳强调,处理法条的过程中,一定会跟朝野党团立委互相互动,这些立委所代表的民意也会显现出来,并在委员会提出最适切的法律,未来党团协商时,会以行政院整体四个部会的立场跟党团委员说明。

后续刘世芳在口头报告时指出,为防制及打击诈骗危害,我国自2022年6月起实施「打诈纲领」,分别从识诈(宣导教育面)、堵诈(电信网路面)、阻诈(赃款流向面)及惩诈(侦查打击面)等四大面向着手,奠定各项政策基础方针,并由行政院组成跨部会打诈国家队,携手协力共同应处诈欺犯罪问题。

刘世芳说,近年来诈欺犯罪朝系统化、专业化、组织化与境外化方向发展,犯罪型态及技术不断演变,手法日新月异,形成新型态的犯罪产业链,犯嫌不当利用金融、电信及网路的便捷性与广布性,渗透民众的日常生活,进行无差别的犯罪,除造成个人的财产损害,也产生社会上的不信任感与影响整体金融秩序,并严重斲丧我国国际形象,有强力打击与防制之必要。

刘世芳指出,面对诈欺犯罪问题,行政院团队通盘检视我国现行法规,并搜研外国法令、策略及网罗各界意见,以强化防诈作为、打击诈欺集团、保护犯罪被害人为重点,采就源及溯源「双源齐清」之方向,推动制定「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