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化可能 杀人埋尸判16年

50岁计程车司机邹尚仰(中),不满刘姓女友劈腿王姓救难队员,愤而勒死对方弃尸公墓,二审认为他是预谋犯案,有杀人故意,依杀人等罪加重改判16年徒刑。(中央社资料照片

50岁计程车司机邹尚仰,不满刘姓女友劈腿王姓救难队员,去年底向王男索讨30万精神抚慰金不成,竟愤而勒死对方弃尸公墓,一审依伤害致死罪判邹有期徒刑12年,二审认为他是预谋犯案,有杀人故意,依杀人等罪加重改判16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已婚的邹尚仰,平时以开计程车、捡骨为业,他与未婚的41岁刘姓女子,同为计程车排班司机,2人发生婚外情并育有1女。刘女后来与51岁的王男有暧昧,便向邹提出分手。

邹男不满与刘女感情生变,去年12月17日至20日,三度约王男谈判,要求王、刘分手却遭拒,邹气愤下,同月30日先到南投九号公墓寻觅杀人弃尸地点,并备妥平时从事捡骨工作使用的工具,开车到王男住处等候

当晚10时许,邹见王现身,就从后方以右手紧勒王的颈部,导致他窒息死亡,接着将王尸体载运到南投九号公墓、一处刚捡骨的空墓内掩埋。直到王男家人发现他失踪报案警方查出他手机讯号在公墓内,才惊爆全案。

邹被捕后坦承犯案,但辩称只是想吓吓被害人,一审依伤害致死、遗弃尸体两罪判邹12年徒刑。案经上诉台中分院合议庭发现王、邹两人事发前已发生多次冲突,且邹事先准备圆锹雨鞋用具,确认他有预谋杀人动机考量邹与刘女同居且共同育有女儿关系宛如家人,是受到感情刺激才犯案,杀害王男手段非极度凶残,还有教化可能,改依杀人和遗弃尸体罪判邹合并执行1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