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母凶手因这举动 法官认有教化可能竟改判

二审因全男顾虑廖子无人照顾还供餐,法官认为心存善念未迁怒,改判21年,仍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全姓男子狂恋廖姓前女友,2022年间竟求欢不成愤而持剪杀害廖女,事后带死者儿子去吃饭,隔日向警方自首,经一审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经上诉,因全顾虑廖子无人照顾还供餐,法官认为心存善念未迁怒,改判21年,仍可上诉。

检警调查,全男透过网路交友APP认识廖姓单亲妈妈,双方热恋交往,全男从桃园搬到台中市工作,两人进而同居,未料感情转淡廖提出分手,全黯然搬离爱巢后却心有不甘。

2022年5月28日晚间,全男替廖女庆生时提出复合,进一步向死者求欢遭拒,全先徒手猛力推拉死者头部撞击浴室墙面及地板,另以双手用力掐住死者脖子,致死者晕厥窒息。

全男见死者失去意识,竟持剪刀朝死者颈部刺杀后,复持水果刀割开死者颈部,切断其气管及两侧颈总动脉,导致死者大量失血休克而当场死亡,隔日主动向警方自首。

二审法官调查,全男杀害廖女后,再带死者的儿子到超商购买食物一起进食,认为全顾虑廖子无人照顾,先供食后再去向警方自首,仍心存善念,并未迁怒他人,尚非无可悯恕之处。

二审另参酌台湾司法心理学会鉴定,全男长期在自卑情结中,遇困难或压力时,欠缺处理问题或压力事件的自信心,致无法有效解决问题与处理压力,面对分手时,导致内心挫折感,在压抑下爆发。

法官量处高刑度有期徒刑,将其与社会隔离一段较长时间,由矫正机关施以教化,应可达成社会防卫之目的,尚无处以无期徒刑之必要,撤销原判,改依杀人罪判全19年,褫夺公权10年,并与他罪合并定执行刑为有期徒刑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