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女师凶手改判无期 家属问大法官何谓「最严重之罪」?

被害女老师丈夫张介能。(摘自国会频道YT/杨亚璇台北传真)

立法院全院委员会今举行「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及大法官同意权案」公听会,高雄师铎奖女教师2014年遭性侵并被榔头攻击丧生,刘嫌5度被判死,最高法院却改判无期徒刑,被害女老师丈夫张介能今现身公听会,强调凶嫌因大法官解释从死刑被改判无期徒刑是「对我们家无期痛苦的宣判」,请问什么叫做最严重之罪,大法官有没有办法解释?立法院长韩国瑜听完后说,「辛苦了,听了很感动、很难过」。

张介能表示,明天12月3日是他太太遇害10周年,在10年前的那一天,他太太上午在高雄市最热闹的市场买菜,他下班后找不到她,他报警后,发现太太在车子后座脚踏板,「我们赶快要抢救,把车门打开,「那一幕,我就不再多说,警察来了, 就封锁现场,这是过程」。经历过这样晴天霹雳的事情,感受应该是难以忘怀。

张介能说,历经这十年,从一审开始、更一审到更三审,凶嫌共五次判死刑,但最后最高法院根据大法官第8号释字,认为凶嫌非犯最严重之罪,所以从死刑改判无期徒刑,大家都清楚台湾的无期就是有期徒刑,「他的无期,就是对我们家无期痛苦的宣判」。

张介能指出,从更一审开始,凶嫌有法律辅助基金会派出的3位辩护人,而自己只有法务部所属的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派一位辩护人,这不公平,然后这个案子经过性侵,凶嫌还槌击他太太的头部,车子发不动,又再问又再槌,行车纪录器还有太太钱包被拉开的声音,结果法庭要他们提出被抢2000元的证据,「买东西都不一定知道是2000元,何况被抢的人,且已经死亡了。」

张介能指出,在9月20日大法官释字第8号公布之后,最高法院说火速判决,犯人非犯最严重之罪,所以改判无期徒刑,请问什么叫做最严重之罪,大法官有没有办法解释?

张介能说,人权应该包含被害人的人权,可是他发现自己身为被害人遗属,完全没有地位,没有诘问权、阅卷权,要法官指定才能讲话。美国、日本有所谓的终身监禁,也有保留死刑,不知道台湾法律为什么就不会要保留,终身监禁至少还可以安慰被害人的遗属。

张介能质疑,合议庭法官重复审理不必回避,性侵、杀人、抢劫可以分开审理量刑吗?车子没开走就是抢劫未遂,被告在检警模拟陈述犯案,后面就翻供,怎么认定是真是假,只要一翻供就不认了。预谋杀人是预谋对象,还是有准备工具救是预谋,还是以上都要有?此案就是以非预谋杀人来改成无期,精神鉴定可以指定医院、学者量刑?

张介能认为,合议庭定义是不是多数决,大法官释宪要求要所有法官一致同意才能判死刑,是不是违背合议庭的精神?

张介能说,「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他认为大法官被提名人以前的所作所为,正好可以当作审验的参考,期望台湾的司法不要崩溃,清明崇高的人格专业,就是万民所依赖的。韩国瑜直言「辛苦了,听了很感动、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