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鸳鸯「可教化」判免死 竟还诬控父杀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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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女蔡京京丈夫曾智忠联手弑母案,2016年都遭判处无期徒刑确定、逃过一死,曾男明知定谳判决结果,竟还冒用蔡父名义,写告诉状自称杀人真凶是蔡父,最高法院维持花莲分院认定,依诬告罪将曾男判刑6年定谳。

蔡京京不顾家人反对,与58岁的曾智忠交往,她们从纽西兰返台后,因无固定工作及收入,耗尽积蓄后,到超市、卖场窃取食物,蔡女因此被羁押在看守所,有濒临死亡的痛苦感觉,并把一切过错归咎蔡母

蔡女获释后,曾多次表示必须除掉蔡母,大家命运才会变好,再加2人向其借钱遭拒,于是计划杀害;2012年5月1日中午,蔡趁母亲午睡时,由曾以电击电晕蔡母,再用胶布黏贴口鼻闷死,载往花莲丰滨海边弃尸;之后2人更在母亲节前夕,于看守所登记结婚。

一、二审将蔡女判处无期徒刑,曾则判死,更一审佐以精神鉴定报告,认定蔡有反社会人格无法遵守法律规范,但有教化可能,而曾在求学时学业不错,操行良好,甚至在少校退伍前,任职航发中心因执行计划或试验有功,并非无教化可能,将他改判无期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