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立德与小37岁音乐家「第二春离婚」女方声请监护宣告遭驳回

高龄89岁的总统府资政立德(中),与音乐家陈怡发展「第二春」,如今却诉讼不断。(本报资料照)

高龄89岁的总统府前资政徐立德,与小他37的女音乐家陈怡伶发展「第二春」,却因个性不合闹翻,双方正在打离婚官司陈女另以徐大脑退化为由声请辅助宣告,但台北地院认为徐辨识意思及表示能力未完全丧失,裁定驳回,可抗告

徐立德在元配刘勤生2009年因病过世后,很快找到第二春,被媒体拍到和陈怡伶当街热吻,两人并于2013年结婚,但婚姻只维持2年就分居,徐并于隔年诉请离婚,高等法院去年判准,全案目前上诉最高法院审理中。

陈女反告徐立德,指徐年事已高,却时常外出应酬,还要求她不得工作,要日夜躬身照顾,每月却仅「施舍」20至30万元,根本不足以负担日常支出,害她得拿个人积蓄应急,求偿生活开销共425万元,按月支付25万元生活费,直到两造婚姻关系确定终结为止。

徐立德反驳,两人价值观迥异,婚后每遇摩擦,陈女便大发脾气,让他饱受精神折磨,只好分居,且每月支付数十万元,不定期给予大笔现金汇款,都满足不了陈女奢华生活。新北院认为,陈女无法举证生活开销,判她败诉。

陈女与徐立德间还有其他大大小小诉讼,陈女另还提告主张徐曾中风纪录,婚后生活起居都是她协助,无法胜任大部分家事,常须由她陪同到医院就诊,医生也曾提及徐的大脑有退化现象,辨识意思表示效果的能力已有不足之虞

陈女并指,徐在离婚诉讼时,无法完整陈述自己的意思,必须有律师在旁提醒、诱导,甚至连重要时间点及证据真实性都不记得,足见徐身体状况不佳,已严重影响意思表示能力,故声请辅助宣告。

不过,法官查出徐立德2017年间声请婚姻调解,并当庭撤回,2018年间提起离婚诉讼,同年提起上诉,今年新北院的支付生活费诉讼调解、言词辩论徐都亲自出席,根据相关笔录,徐都能明确表达离婚意思及理由,虽然有些时间点记忆不清楚,但前后陈述均一致,显然并未完全丧失意思表示能力,故驳回监护宣告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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