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岁徐立德第二春判准离 音乐家声明:错愕、肝肠寸断

▲前总统府资政立德第二春判准离婚,女方声明表示遗憾。此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龄88岁的前总统府资政徐立德,2013年间与小自己35岁的女音乐家陈怡伶结婚。但徐立德的第二春仅维持2年,徐立德2016年诉请离婚。高等法院二审改认定「两造之婚姻发生难以回复破绽」,改判双方离婚。陈怡伶26日发布声明,觉得失真、错愕、肝肠寸断!

徐立德的元配于2009年过世,他在2013年间与小35岁的陈怡伶交往,并当街亲吻放闪,2人也在当年结婚,当时徐立德已经高龄82岁。但2人婚姻维持不到2年,徐立德在2015年初与陈女分居并搬离住处。2016年底,2人撕破脸,徐立德诉请离婚。

徐立德起诉理由指出,2016年8月间,陈女与父母发生纠纷,但陈女竟多次怪罪徐立德,还主动提出离婚之想法。同年12月间,陈女婚前之私事经父母批露见诸于媒体报导后,陈女就开始有自残行为,并向徐立德情绪勒索。徐立德认为自己年老,难以承受,婚姻已生有破绽,故诉请离婚。

一审法院未判准离婚,徐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2人分居初期仍有互动,但自2016年8月陈女与父母发生纠纷后,陈女心生怨怼,并主动提离婚,还嘲讽徐立德将因无须扶养陈女而感到欢欣;徐立德也接受被陈女离婚之请求,2人婚姻开始出现破绽。一直到同年12月间的媒体报导出现,双方更加无维持婚姻的意愿。而2人于2016年4月分居后,甚少互动,最后相约见面是1年多后的2017年7月间,最后更只在2019年3月在医院偶遇,可知2人婚姻发生破绽后,均无积极维持婚姻之作为,已无回复之望,高院因此判准离婚。

对于高院判准离婚,陈怡伶26日透过律师发表声明,表明失真、错愕、肝肠寸断!以下为声明全文

一、有关本人与徐立德先生离婚事件,在原判决维持下,第二审竟改判离婚,不仅失真,更令本人错愕,抑且肝肠寸断,尤感遗憾!二、顷据媒体报导「休妻」,更谓本人无修补婚姻关系意愿,双方有责程度相当!忆102年与夫君结褵以来,实乃伉俪情深,恩爱有佳,尤对先生之日夜起身照顾,概全力亲为,要以如厕排泄为最!三、迄至先生无故离家以还,本人迭次前往先生居所请求返家,用续同林之情,并解相思之苦,怎奈竟遭他人阻挠,是本人咸认离婚非其本意,谅必受有搀言所致!然本人终日期盼夫君返家之心,未曾稍减,用表恩爱之心。四、本人郑重声明,自即刻起,但凡着有任何媒体恣意评断或论述,影响社会观感子女生活安定,当依法诉究,绝不宽贷!             声明人  陈怡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