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杀病父再弑母诈50万理赔金 「显微镜还清白」...王忠义3度判无罪

▲王忠义被控杀母台中分院18日更一审仍判无罪。(图/记者白珈阳摄)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2014年,南投县民王忠义夫妇涉嫌杀父弑母一案,一审时杀父部分判无罪,杀母部分王被判无期徒刑;二审法医解剖王母遗体,查出出血部位外伤,认为王母为单纯落水意外溺毙,判决王忠义无罪,检察官不服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更一审18日上午再度宣判王忠义无罪。可上诉。

南投地检署查出,王忠义、陈丽雅夫妇因不堪长期照顾久病的父亲,2014年5月底,将王父载至南投县仁爱北港溪上游,持铁器敲打王父致死;由于王忠义夫妇无业四处积欠卡债,2人为王母投保50万元后,同年10月间,将王母带到国姓种瓜溪上游,将其推落溪中溺毙。一审将王忠义判处无期徒刑。

但二审查出,王忠义夫妇在案发前,仍有零星工作收入,且累计有63万余元存入其父母儿子邮局帐户,王忠义积欠银行的卡债,虽有45万余元未缴,但均属发生在2007年以前的债务实质上已成为银行呆帐无法对王忠义执行到任何财产。而王母生前持续领取津贴,由王忠义支配作为全家人生活所需,因此认为检察官起诉王忠义为诈领50万保险金而杀害自己母亲动机尚属牵强。

王母遗体经检察官、法医师相验,均未发现有人为加工溺毙所常出现的抵抗伤或明显人为外伤,而解剖后发现,王母有右上肌肉出血、肩部肌肉出血,经法医师于审理中提出显微镜检查结果,确认是横纹肌断裂所造成的出血,该出血部位所相对应之皮肤皮下组织并无外力造成外伤,并参考国外法医学文献,也证述於单纯溺毙个案中,有超过半数以上个案均出现类似因垂死前用力挣扎、过度伸张、收缩导致横纹肌断裂所呈现的出血情形,因此,本案极可能是单纯意外落水溺毙。

合议庭调查结果,认检察官所提出的证据,并不能让法官认定王忠义有罪。因此维持原审对陈丽雅无罪判决改判王忠义无罪。

台中高分检检察官不服,认定是外力所致,查出他载走病重的父亲,用钝器重击头部致死;而王母头部左前额撕裂伤,是钝力伤伤口还有沙子,认定王忠义从后抓住母亲往水里压制撞到水里硬物溺毙,遂提起上诉,由台中高分院更一审法官审理,合议庭法官判王忠义无罪。至于杀父部分,2019年经最高法院驳回,判决无罪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