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被鬼缠身…早餐店淫魔侵犯4女73次 判272年只要关12年

云林早餐店色老板神棍性侵4女73次,二审被判12年。(图/翻摄自当事人脸书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在云林经营早餐店的陈姓男子以「恶鬼缠身、需双修改运」等借口,6年来性侵4女共73次,被害人包括早餐店员工朋友友人女友妹妹等,一审被判刑272年6月,合并应执行10年。台南分院认为他恶性重大,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在脸书用「许玉庭」之名成立假帐号化身命理师,2010年搭讪第一名被害女子,从谈话得知女方怕鬼,诓称「我看到妳被鬼缠身」,由于女方接连发生车祸,因此同意陈男「性交驱魔」,到去年7月为止遭性侵达38次。

陈男又以同样手法性侵第二名女子29次,前后共有4女受害,遭性侵73次。其中一名受害人证称,「那时候被告(陈嫌)跟我说如果我不处理,男朋友会出事,我没有喜欢被告,如果不是被告跟我这样讲,我不会跟被告性交。」

一审法官强制性交罪判陈272年6个月徒刑,合并应执行刑度10年,诈欺部分判刑8个月,云林地检署与陈男都提上诉。台南高分院认为,陈男曾以相同手法对其他被害人强制猥亵,判刑1年,缓刑4年确定,却在缓刑期间变本加厉,扩大侵害对象,丝毫未见收敛;虽然他坦承犯行,且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但仍不宜过度轻纵。

法官审酌他虚设社群网站身分,加强骗术可信度,犯罪手法显然经过计划,原判决过轻,改判有期徒刑271年11月,合并应执行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