呛「和我做补阳气驱鬼」!早餐店老板性侵4女学生73次…改判12年
▲吓虎尾4女学生被鬼缠,老板竟掰「和我性交可补阳气」。(图/资料照)
云林一名陈姓男子在虎尾科大附近开设早餐店,他假扮命理师搭讪附近女大生,并以对方「恶鬼缠身」,需要和他「性交补阳气」为由,7年来性侵4名女子共73次、诈骗其中2名女子共30多万元。本案经上诉,台南高分院依强制性交等罪合并判陈总刑期271 年11月,合并应执行12年。
云林虎尾科大一名女大生匿名投稿到《Dcard》,她指控学校周边早餐店的老板经常搭讪女生,装神弄鬼「实际上只是有女生可以免费给他吃罢了!」没想到文章是真实案件,虎尾4名女学生年轻识浅,因害怕鬼魂、厄运,被骗上床数十次。
判决书指出,陈男2010年在邮局前借着发问卷搭讪女学生A,再以假的脸书帐号女算命师「许玉庭」诱骗对方,声称和陈性交可以补充阳气、避免灾祸,诱骗对方性交共38次。
陈男2012年在早餐店结识女学生B,诓称对方遭鬼缠身,只有性交才能驱除,还再次使用「许玉庭」骗对方男友可能会有厄运,需要透过性交化解,得逞29次。
2012年底,陈男又以「许玉庭」的身分搭讪女学生C说,「妳阳气不足、鬼魂缠身」,骗得性交2次。2014年透过朋友介绍认识女学生D,在得知对方生活不顺后,又装神弄鬼,违反对方意愿性侵4次。
陈男还以改运为由,诈得A女31万5000元、B女4万2000元,直到被对方察觉有异后才让案情曝光;此外,陈男性侵4名女子期间,其中3人都有交往中的男友,他也解此恐吓对方。
A女证称,「我认识他第一天就说怕鬼,他说我身边有鬼,我会害怕,那时候我有男朋友,如果不是他说鬼的事,我不会愿意跟他性交,我没有要跟他交往。」由于事后经常发生车祸,她被陈警告「会越来越严重」,才会误信上当。
B女也证称,「那时候他跟我说如果我不处理,男朋友会出事,我没有喜欢他,如果不是他这样讲,我不会跟他性交」,且陈男不时以鬼怪之事吓人要求「补运」,「后来我不想听到那些恐怖的事,我就说如果要补就直接讲,不要跟我说那些恐怖的事。」
D女表示,她那段时间生活、感情及工作状况都不顺,一听到陈男说自己被鬼跟,「鬼魂想拉我去一起生活,我状况不好容易被抓走,就被吓到」。C女则说,陈男主动找她,称有鬼魂缠身,「我是因为害怕才跟他性交」。
▲陈男装鬼骗女学生,性侵73次被重判12年。(图/翻摄谷歌地图)
云林地方法院认为,陈过去才因猥亵案件被判缓刑,却在缓刑期间以鬼神之名继续诱骗女子,受害者包括早餐店员工、朋友的友人、女友妹妹等,审酌后依强制性交判272年,合并应执行10年,另诈欺罪部分判8个月。但检方认为判太轻上诉。
台南高分院表示,陈为为逞私欲而利用被害人对于鬼魂、厄运之畏惧,多次压抑被害人的性自主,且手法经过计划、恶性不轻,依强制性交等罪判总刑期271 年11月,合并应执行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