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够渣!裸照逼前女友分手砲 下药迷奸一夜3次

一名渣男不但用裸照逼前女友打分手砲,还下药迷奸她。(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桃园一名范姓男子恶行重大,先用交往期间拍的亲密照逼前女友打「分手砲」,硬上得逞后,还给她喝下事先加了FM2的蜂蜜水,迷昏后再性侵2次,并用摄影机偷拍性爱过程法院审理时,范男狡辩是想「留下美好回忆」,偷拍则是防对方仙人跳,法官痛斥范男动机恶劣、手段令人发指,依强制性交等3罪判他有期徒刑9年2个月。

判决书指出,两人于2016年7月初分手,范男心有不甘,7月15日拿两人交往期间拍下的裸照威胁女子,说百分之70的照片影片都已备份,还传讯「如果你硬要逃避!也是逃避不了的!还是比照办理完才能结束的!我丑话讲在前」等语,逼女子出来碰面,并将她带往汽车旅馆性侵得逞。

更恶劣的是,早有预谋的范男,在摩铁内拿事先掺入迷奸药FM2的蜂蜜水给女子喝,将她迷昏后,又连续性侵2次,还拿微型摄影机将过程拍下。近半夜两人分开后,范又传「怎样非常配!改天亲自看刚刚你最后一次那次!就知道超级配!」、「什么东西我可不知道」、「只能你自己来找我才有奖赏可以看」等语。

女子向家人求助后报警并验尿,发现尿液中有FM2成分,才知道自己遭下药迷奸。

审理期间,范男辩称传讯息是想挽回前女友,还说拍性交画面,是因对方答应太快,怕被仙人跳。

桃园地院法官痛斥范男犯罪动机甚为恶劣,手段令人发指,非但严重戕害被害人健康,更对社会治安有负面影响;且范男否认犯行,犯后态度难认良好,应予严加责难,依1个强制性交判3年6个月、2个以药剂强制性交各判7年10个月、7年8个月,3罪合并执行9年2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