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窃早餐店 性侵穿睡衣老板娘

苏姓男子前年闯进一间休息中的早餐店搜刮财物,遭老板娘撞见,苏男竟将她踹落地下室,抢走皮包内的1.7万元后,意外瞥见老板娘连身睡衣里头竟然空空如也,一时「性」起性侵得逞,苏男落网后虽辩称有精神疾病,但桃院认为他手段凶残,依侵入住宅窃盗强盗强制性罪重判11年半期刑。

苏男在2014年9月12日下午15时行经桃园市,发现有间早餐店铁门半掩,钻进店内偷得2000元现金、存折和提款卡后,又准备到地下室再偷一笔时,老板娘闻声上楼,苏男见状踹她一脚,害得老板娘滚落楼梯重摔在地。

苏男喝令老板娘拿钱来,以台语恫称:「恁尪欠我10万元,拿不出钱我就剁妳1只手!」妇人乖乖取出皮夹交付1万7000元花钱消灾,没想到苏男瞥见她连身睡衣里头空无一物,顿时精虫冲脑,也不顾老板娘受伤后频频哭泣,把她压制在地逞欲后逃逸。

苏男落网后辩称只有恐吓取财,还声称患有心理残疾希望减刑,但桃院承审法官认为,苏男鉴定患有忧郁症、K他命及安非他命使用障碍,疑似「B群人格障碍症」,并非严重精神疾病,且出狱才3个月,就对素昧平生、手无寸铁的妇人犯下强盗、强制性交案指甲和下体验出苏男DNA的老板娘也当庭泣诉:「希望判重一点!」审结后将苏男重判11年半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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