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义弑亲案逆转3关键 审判长:钱、自白及王母伤势
王忠义涉弑母杀父案,台中高分院承审审判长邱显祥表示,无积极证据依法判处无罪。(陈淑芬摄)
王忠义涉弑亲诈保案,从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到二审改判无罪大逆转。台中高分院承审审判长邱显祥21日表示,经1年多的审理、调查,从金钱、自白及王母伤势等关键点发现,并无积极证据能证明王忠义施加外力导致王母溺毙,依法判决他无罪。
邱显祥指出,王忠义夫妻在案发前2年仍有零星工作收入,且期间存入王父、王母或其子帐户,累计有63万余元;夫妻积欠银行卡债虽有45万余元未缴,但均已成为银行呆帐。王父及王母生前每月各领7千元农保津贴,都由夫妻支配,审酌王忠义夫妻经济状况,并无为诈领50万保险金而杀害亲母的动机。
台中高分院勘验警询录音,认定王自白凭信性可疑。邱显祥表示,王忠义虽自白顶撞王母落水,再下水压至溺毙,但他在警询前约3个小时都否认犯行,经警方不断以「2个人关、跟1个人关是不一样」、「你都受不了,你太太怎么受得了」、「小孩会被安置」等话语劝诱才自白,他还频询问「陈丽雅是否就没事了」,但警方告知未必对陈丽雅有利后,他随即否认自白内容。
「这只是刚开始而已,我并没有喜悦的心情」王忠义在宣判后受访,对二审判决大逆转一事,批评一审检方及法官违纪枉法。他说,对宣判结果并不担心,只担心妻儿受到伤害,希望高分检检察官能够看过他手上的相关资料,再决定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