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快来救我」女师后丰大桥谈分手坠桥亡 被告母:证人乱讲害死3家人

王淇政(左)被控从桥上推下女友害命,遭判15年定谳,如今全案再审,他希望司法还他清白。(图/东森新闻

记者陈俊宏/综合报导

发生在16年前的台中后丰大桥命案安亲班女教师陈琪瑄与男友王淇政相约谈判分手,却坠桥身亡。王淇政与同行友人洪世纬被依杀人罪各判15年与12年6月定谳服刑,今年2月获最高法院裁定准许再审。关键就在于目击证人王清云前4次都指没看到当时情况,最后一次却说见女子被人抬起丢到桥下,前后供词反复,也成为再审的重要关键。陈母曾表示,丈夫接到女儿电话说「爸爸快来救我」。王母则相信儿子清白,她认为证人乱说话「害死我们三个家庭」,「他真是大罪人」。

王淇政、洪世纬与几名好友于2002年12月6日晚间11时许到夜市吃宵夜,他7日凌晨1时多,搭洪世纬驾驶车辆抵达后丰大桥,下车与陈琪瑄谈分手。洪世纬认为不便在场且因车胎没气,即离开现场到加油站打气。

洪男回来后,看见王男趴在桥边护栏上;王告知陈女刚掉落至桥下,请洪帮忙叫救护车,自己则到桥下找陈。洪男跟随到桥下,并请当时正在桥下钓虾的证人王清云帮忙照亮。陈女经送医后不治身亡,陈母曾控诉,丈夫接到女儿的电话,「听到女儿说,爸爸赶快来救我!」

▼陈琪瑄和男友相约后丰大桥上谈分手,结果坠桥身亡。(图/东森新闻)

检方一开始不起诉王淇政、洪世纬,经再议后,2005年改对两人提起公诉。2006年台中地院审判决两人犯共同杀人罪,分别处15年与12年6月徒刑案经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2007年驳回上诉,全案定谳。但定谳后,义务辩护律师团发觉有异,本案可能为冤案,因此自2012年起向台中高分院声请再审。台中高分院也不断驳回再审声请,直到2017年6月间,已10度驳回声请。

监察院调查认为全案有冤情,检方也三度为两人提起非常上诉及再审,都被驳回。直到今年2月7日出现大逆转,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重要证人王清云自2004年1月14日以前曾4次作证,均供称「未听见死者与王淇政吵架之内容,未看见死者如何坠桥」,但第五次后却翻异前词,改称清楚听见双方争吵内容,看见两名被告抱起陈女作势丢下桥。

因此最高法院认为到底适时为何?有必要厘清;且王清云翻供前,曾与两名律师商谈,谈完之后就翻供,确实有异。另外,最高法院也认为,本件声请再审程序在第二、三审间一再来回,耗时近5年,影响社会观感民众对司法的信赖甚钜,更严重损及诉讼当事人权益,所以裁准重启再审程序。此外,为避免冤狱可能持续扩大,最高法院同时宣告王淇政、洪世纬的刑罚停止执行,释放两人。

▼王母表示,王姓证人乱说话,害死他们三个家庭。(图/东森新闻)

台中高分院26日首度开庭审理再审案,洪世纬在庭上眼泛泪光说,案发时不在场,自己是清白的,希望法官还他公道,「完成我妈的遗愿」。王淇政获释后到振兴醒狮团担任阵头,他强调自己被冤枉,「为何要承认自己没做的事」?

「我们是不是揹了这个黑锅?我儿子就说,我真的没有害她,为什么法院会判他15年?」王母始终相信儿子是被冤枉,她说,王姓证人乱说话真是大罪人,害死3个家庭,「他今天如果照实讲,不会害死我们三家人」,洪母也不会因烦恼过世,「也不会让陈爸爸挂念,他的女儿是被人害死。」

▼义务律师团多年前到台中监狱前,要求重启审判后丰大桥坠桥案。(图/翻摄「岛国冤狱纪实:王淇政、洪世纬的冤狱事件簿粉」丝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