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度强吻与摸女学生胸部 北市某国中林姓班导无悔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市某间国中的林姓男班导,涉嫌在民国99年10月开始至100年6月间,8度于车内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处强吻、或是摸女学生胸部;台北地检署12日依强制猥亵等罪嫌林男起诉。

检方表示,林男某次的「兽行」,是在晚自习把女学生带到学校地下停车场的车内,他在车后座把自己裤子脱掉,接着抓住被害人的手摸他的性器官,之后还硬把少女上衣解开,不过试图将她的裤子脱下时并未得逞。

侦讯时,林男不但否认自己的犯行,而且完全没有后悔的意思,因此检方以强制猥亵罪强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诉他,并请求台北地方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