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机偷摸12岁女童胸部 北部某儿童之家变态社工遭诉

趁机摸12岁女童胸 北市变态社工遭诉。(本报资料照片)

许姓男子在北部某儿童之家担任社工,每日接触大量遭收容的青少年及儿童,他利用辅导、载送就医机会,趁机抚摸、碰触1名12岁女童胸部和大腿多次,士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诉。

起诉指出,许男因职务关系,需协助、辅导被收容的青少年,2023年12月8日晚,许男和12岁被害女童单独前往北投区某公园,双方聊天时,许竟将手伸入女童衣服内乱摸,女童当时被吓到,迅速挪动位置,但许仍未将手拿出持续猥亵。

此外许曾骑机车载女童就医,过程中竟单车骑车,另只手向后抚摸女童大腿,甚至直接放在大腿上不移开,因车子当时持续前进,女童也不知如何拒绝。

女童事后向同学告知此时,院方获知后展开调查及心理咨询,确认其事后报警处理,北市社会局今年6月时,也确定许男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依法公布其姓名。

检方认为,许男为一己私欲,对未成年人施以猥亵,触碰其胸部,造成其身心严重伤害,依「对未满14岁者强制猥亵罪」起诉。

触摸大腿部分,则因女童无法确定许是否是故意,检方认为许的行为虽有可议,但难认足以引诱性欲及猥亵犯行,予不起诉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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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