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零食诱小5女童进员工休息室 超商店长趁机伸衣摸胸
新北市一名30多岁王姓男子在国小附近经营便利商店,小学生放学时常进入店内消费,2016年10月间在店里见到2名国小五、六年级女童,先是赠送零食饮料,进一步认识2人后,再请她们到员工休息室看电视,借机将手伸入女童衣服内摸胸得逞。王男到案后坚称,「绝对没有猥亵女童」,不过因测谎未过,检方今依对未成年人猥亵罪将其起诉。
起诉指出,王男当时借由请吃零食认识2名女童,没多久又见2人进入店内,他就请对方进入员工休息室看电视,却趁她们专心看电视时,将手伸进衣服内抚摸胸部;隔月,王男竟食髓知味,又再度请2人到休息室内,以同样手法猥亵得逞。
随后,其中一名女童和家人聊天时,提起被王男摸胸不太舒服,事情这才曝光,女童父母气得报警处理。王男到案后坚持否认犯行,辩称虽然多次让2人到休息室写功课、看电视,但绝对没有猥亵女童;不过检方让王接受测谎未过,再加上女童指证历历,因此将王男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