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国小女吃零食「再邀到休息室看电影」 超商老板趁机袭胸

王男邀请2女童休息室影片趁机袭胸。(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汐止某超商的王姓负责人,前年因为常请2名国小5年级、6年级女童吃即期食品,让对方卸下心防,再邀请女童到员工休息室看卡通电影,趁机袭胸得逞。法院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将他判处4月10月,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王男2016年时常见到2名女童经常到便利商店消费,多次请他们吃即期食品,也和2名女童变得熟络;同年10月,他邀请2少女到员工休息室看卡,趁机伸入衣服内摸胸、捏乳头,再环抱另一名女童猥亵袭胸;隔一个月,再以邀请看电影名义再次猥亵得逞。

被害女童指出,都是在专心看电视时,遭王男伸进衣领进行猥亵,但因为害怕,只敢夹紧双手阻挡,每次都没有用,必须等到有消费者上门后,警报才会因此解除,且事后王还会塞钱进口袋

案件审理期间,王男否认犯行,辩称虽然有让女童进休息室看影片,但是绝对没有进行猥亵,加上休息室门口正对超商大门,等于是半开放空间,如果真的有犯行,女童随时都可以逃跑,根本无法犯罪

法官认为,王犯后毫无悔意,审酌他经营超商,还有妻小要扶养,因此依未满14岁女子强制猥亵罪各判3年4月,应执行4年10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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