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超商伸咸猪手 触摸男店员胸部性骚扰
高雄市郭姓男子在超商购物时,竟趁男店员小伟(化名)不注意,伸手触摸其胸部1下。(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高雄市郭姓男子在超商购物时,竟趁男店员小伟(化名)不注意,伸手触摸其胸部1下,小伟惊吓后向警方报案,郭男被依意图性骚扰罪,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并且此判决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郭男于去年3月12日中午12时21分,在高雄市某超商内,趁男店员小伟不及抗拒之际,突然伸手抚摸其胸部。案发后,小伟立刻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报案,警方随即展开侦办,并将郭男依涉嫌性骚扰罪移送法办。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认为郭男与小伟素不相识,竟然意图性骚扰,乘对方不及反应之际触摸其胸部,显然缺乏对他人身体自主权的尊重,不仅造成小伟惊吓和受辱,也对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行为令人不齿。虽然郭男在案发后坦承犯行,态度尚称合作,但综合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及时间长短等因素,最终判处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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