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情女子伸咸猪手性骚扰 竹市前员警判囚2年

女子市府陈情求助,男警竟狂伸咸猪手,判处2年有期徒刑(示意图/ shutterstock)

3年前一名身心障碍女子到新竹市政府陈情,没想到潘姓员警竟将她带到服务中心内伸咸猪手、进行性骚扰。案发后,潘男遭停职并已离职,最高法院认定潘男罪证明确,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故意对心智缺陷之人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须入狱服刑。

潘姓男子原本担任新竹市警察局保安警察队警员,担服新竹市政府安全警卫人员,2020年1月23日一名轻度智能障碍,领有中度身心障碍手册的女子,为寻求法律协助而持陈情纸板步行进入新竹市政府1楼大厅。

潘男取饮料、饼干、糖果放在纸袋中,并假借要提供她协助,以钥匙开启服务中心大门后,引导她在沙发坐下,将该袋食物交给她食用,博得她信任后,将门关上并与她谈话,见她有心智障碍而可欺,竟对她称:「可以帮我按摩吗?」。

潘男随后对被害女子伸出咸猪手,她因惧于潘男之警察身分而不敢抗拒,潘男猥亵得逞,还说「这不可以说出去喔!」

一审及二审认定潘男罪证明确,并审酌他身为警察人员,竟任意对心智缺陷之人行强制猥亵之犯行,使被害人之身心饱受惊吓,严重破坏司法之形象,犯罪后矢口否认犯行,未有与被害人和解补偿之举,态度非属良好,判囚2年,他提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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