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恋童!接送小五女童偷袭搂抱 带回家「摸摸」

一名男子恋慕国小女童,对其伸咸猪手,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67岁夏姓男子因故认识年仅11岁的小五女童,却趁着接送其上下学,2度偷袭搂抱,还将女童带回住处上下其手,案经女童报警提告,桃园地院审结,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应执行拘役60日,又因犯妨害性自主罪,处6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桃园市67岁夏姓男子因故认识11岁就读国小五年级的女童,夏男对女童产生爱恋之情,2021年2月间接送女童下课时,随意搂抱女童2次,同年10月间,夏男还将女童带到住处房间,先后抚摸女童的乳房与阴部,案经女童报警,全案才曝光。

桃园地院审理时,夏男坦承犯行,法官认为夏男仅为了满足私人欲望,迳自在女童上下学,无法抗拒之际随意搂抱,明知女童尚未满12岁,身、心尚在发育中,性观念与性自主能力尚不成熟,却仍带女童到住处猥亵,已严重影响女童的身、心正常发展。

法官考量,夏男至今仍未与女童达成和解,考量其认罪,尚有悔意,审酌犯罪动机、目的等一切情状,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等2罪,各处拘役40日,应执行60日,得易科罚金6万元;又对未满14岁之女子猥亵,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