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遭鄰居阿伯猥褻 上小學在聯絡簿寫「被摸4次」師通報抓狼

一名5岁女童经常到邻居家玩耍,邻居阿伯竟涉趁她独处时,伸出狼爪猥亵摸下体。当时女童年仅5岁,直到就读国民小学,老师宣导性骚扰防治观念,女童才在联络簿写下以前曾被侵犯4次,老师急忙通报。士林地检署侦结,认定邻居阿伯涉犯加重强制猥亵罪共4罪,依法起诉。

起诉指出,52岁邻居阿伯的女儿和女童是朋友,双方在2016年是邻居,女童常到邻居家找朋友玩耍、探访,邻居阿伯明知女童未满7岁年、还在读幼儿园,涉嫌在女童单独到住处,先后抚摸下体强制猥亵等逞4次。

全案直到女童上小学,学校宣导性骚扰防治相关观念,包含身体界线、身体自主权,别人不能碰触自己的隐私部位等。女童课后在联络簿写下曾被邻居阿伯摸下体等过程,邻居阿伯恶行曝光。

老师看见联络簿内容,立即了解状况并通报,妇幼警察获报后协助制作笔录,女童也画下犯罪地点邻居家内位置图。老师证称,女童了解性行为、性骚扰差异后,表明性器未遭侵入。家长证称,女儿在读幼儿园时,曾说被邻居碰触性器。

检方指出,当被害人未满7岁,基于保护未满14岁男女,依两公约、我国刑法、最高法院会议决议意旨,应认定妨害「性自主决定」,行为人属「已违反意愿之方法为之」女童遭受侵犯时年仅5岁,邻居阿伯涉犯对未满14岁女子犯加重强制猥亵4罪,依法起诉。

此为示意图,图中人物与新闻事件无关。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