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国中男Cosplay遇色狼 三度遭强抱强吻

北市国中男Cosplay遇色狼。(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台北市一名陈姓男子于112年10月透过Facebook的Cosplay网路社团结识未成年少年A男,并在几次见面后,公然对A男进行性骚扰,行为恶劣,令受害人深感不适。法院最终对其判决有期徒刑7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与A男初次相识后,两人因参与Cosplay活动偶有见面,明知A男为未满14岁之人,然而陈男竟借此机会对A男实施性骚扰。112年11月5日上午9时许,两人一同前往圆山花博争艳馆,陈男趁A男未加防备,从正面突如其来地拥抱A男,持续约3秒钟,直到A男表达不愿意再被拥抱,陈男才停止行为。

随后,两人于9时30分许前往圆山某早餐店,等待餐点期间,陈男再度趁A男未及反应,强行擡起A男下巴,并隔着口罩亲吻其嘴巴。此举再度让A男感到极度不适。

112年11月11日,两人一同前往某国中参加校庆活动,陈男再次用相同手法对A男进行性骚扰。A男经过几次遭遇后,决定提出告诉,揭发此事。

经过警方侦讯,陈男对自己的性骚扰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对A男的行为并未考虑对方感受。法院审酌,陈男未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屡次对A男进行性骚扰,已对受害人造成心理伤害。虽然陈男在案件发生后坦承犯行,并表达悔意,但法官认为其行为不容轻忽。

法院最终依据陈男的犯罪事实,判定其性骚扰罪行成立,分别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性骚扰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前段之性骚扰罪三次罪,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5个月及5个月,合并执行7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遇到性骚扰勇于制止、勇敢说不,请拨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请拨打110、113

现代妇女基金会 性侵害防治服务专线02-7728-5098分机7

妇女救援基金会 02-2555-8595

励馨基金会咨询专线 02-8911-5595/性骚扰专线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