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华女遭8度强吻2次袭胸 狼师称「妳是我的性幻想对象」

阿德涉嫌于今年3月22日晚间,趁载小美返家后,进入其住处,在安慰对方情绪之际,8度强吻她的嘴唇,并2次强行触摸胸部。(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彰化一名老师阿德(化名)曾经是小美(化名)的老师,后来成为同事,阿德涉嫌于今年3月22日晚间,趁载小美返家后,进入其住处,在安慰对方情绪之际,8度强吻她的嘴唇,并2次强行触摸胸部,违反其意愿。小美事后惊恐万分,报警提告。彰化地院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罪,判处阿德有期徒刑7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德与小美曾为师生关系,现为同事,小美因情绪低落,于案发当天下午5时许传送LINE讯息给阿德。阿德当晚10时许,驾车至小美工作地点接她下班,并载送她回彰化县住处。阿德以需要上厕所为由进入小美住处,并在客厅与其谈心。期间,他声称:「其实妳不漂亮,但妳很有才华,我喜欢妳的才华」,随即更露骨地表示:「我跟老婆很久没有性生活了,妳是我的性幻想对象。」

阿德随后趁小美无法反抗之际,先后8次强吻她,甚至将舌头伸入口中,并2次伸手触摸胸部。小美因害怕独处状况遭进一步伤害,不敢激烈反抗,仅能默默忍受,直至案发5天后才鼓起勇气报警揭发。

对于指控,阿德在侦查期间坚决否认,声称当日接到小美传讯说有轻生念头,因此到场接送并安慰她。进入住处后,他表示因「房子那么大,怀疑是否有其他人」,才进屋查看,且仅拍了小美肩膀并亲其额头,「是一种自然的关心」,否认有亲吻嘴唇或触摸胸部的行为,并指称小美可能因财务困难设局栽赃。

然而,检方依据小美侦讯时的叙述与现场证据,包括住处外监视器画面及相关照片,认定指控属实。小美于侦讯期间数度情绪崩溃,谈及过程更忍不住啜泣,甚至大哭,显见对事件心有余悸。此外,证人如小美的老板亦证称,案发当晚曾见小美情绪低落且似有哭泣,并听小美叙述遭强吻及猥亵之经过。

另一名友人亦证实,小美于事发后曾透过LINE向他诉说恐惧,并表达担忧再度与阿德碰面。友人形容,小美事后情绪崩溃、无法正常生活,甚至在学校发生解离性反应,需送医急诊,诊断结果显示她因重大创伤而出现严重心理反应。

法院审酌,阿德不知自我约束,并应尊重他人性自主权,竟为逞一己淫欲,而以违反小美意愿,对小美为强制猥亵行为,致小美身心受创,实属不该,并考量其于警询、侦讯时否认犯行,于本院准备程序、审理时始坦承犯行之态度,另虽表达有和解意愿,然终未能与小美达成和解或得到小美之谅解,依强制猥亵罪,判处阿德有期徒刑7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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