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到学姊家过夜 惨遭狼叔强吻袭胸还逼手淫!

学姊叔叔恶狼!(图/视觉中国,下同)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杨姓男子,执行完有期徒刑5年6月后,5 年内竟又对姪女的学妹伸出狼爪!他趁姪女带学妹回家住宿时,借机房门少女房间谈话,期间邀她同床睡觉并可给予金钱但遭到拒绝,竟把对方强压在床上亲吻、抚摸胸部、指侵得逞,还逼迫手淫。天亮后,被害女学生分别向学姊和友人哭诉遭性侵,全案才因此曝光

判决书提到,被害女学生因白天与学姊一同出游,晚间就到学姊和祖母、叔叔同住的民宅留宿,不料,就寝后,杨男先以房间冷气未关为由,敲门叫醒在房间内睡觉的被害女学生,几分钟后,又假藉询问姪女为何常常晚归,再度叫被害女学生到房间内谈话,期间邀对方同床睡觉并可给予金钱,但被拒绝。

当被害女学生起身欲走出房间时,杨男明知对方为14岁以上未满18岁之女子,基于强制性交犯意,竟将他强压在床上,强吻嘴唇、亲吻胸部,并指侵得逞,不顾对方出声「不要」、挣扎反抗,还要求为他手淫,直到被害女学生佯称家人来电,若未回电,恐被发现,才脱身返回学姊房间。

判决书指出,天亮后,被害女学生向学姊告知遭杨男「毛手毛脚」,并向友人哭诉受辱经过,当晚也赶紧报警处理。杨男在法院审理期间不否认有询问姪女常常晚归的事情,也有邀女学生到房间内谈话,但矢口否认有强制性交犯行,辩称「我请姪女学妹到我房间,是想关心姪女的生活,因为他们7 、8 个朋友常常玩在一起,常常三更半夜才回来,我们聊了不到5分钟,她就离开我房间」、「应该是因为隔天我不让姪女跟他们出去玩,所以她才这样说」、「也没有提到15万元和解的事」。

不过,法官传唤被害女学生的2名友人,都证称事发当天被害女学生哭诉遭毛手毛脚和碰下体,并有「情绪激动、哭泣、不知道怎么办」的情绪反应,当时随即就找杨男对质,他承认犯行但态度很强硬,还说看是要告还是要以15万元和解等等言语

最后,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依直接、间接证据,足认杨男以强暴方式违反少女意愿做出强制性交犯行,辩词是避重就轻、图卸刑责之词,不足采信,犯行洵堪认定,驳回上诉,维持有期徒刑5 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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