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乳癌」爽揉胸!11岁女童被舔下体逼手淫…沦狼叔性玩具

小陈趁着单独带11岁的小美澎湖时猥亵,图非当事人。(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男子小陈(以下皆化名)趁单独带女友小雅11岁的姪女小美去澎湖玩时,以检查乳癌」为由,抚摸胸部,进而舔胸、下体;回高雄后更是多次在住处猥亵女童。高雄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14岁以下女童罪重判小陈7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小美自小父母离异,民国103年跟着母亲阿姨小雅及其男友小陈同住,甚至敬喊小陈「叔叔」。同年7月16日,因小雅要工作无法陪同,便由小陈单独带着想去澎湖玩的小美一同前往。

检方表示,小陈在澎湖期间以「检查乳癌」为由逼小美脱下衣物并抚摸、舔对方的胸部、下体,进而再用性教育借口,要小美帮他手淫,在去澎湖16日至22日期间,共计猥亵8次。

两人返回高雄后,小陈常趁女友不在家时,带小美到电脑室猥亵3次。小美精神不堪负荷,去看心理医师才让案情曝光

▲小美不断被叔叔猥亵,甚至为此去看心理医师,图非当事人。(图/CFP)

小陈否认犯行辩称,因为自己管教严格,小美想借此逼走他,才会捏造这些谎言;另外,小美有罹患精神疾病,那些故事都属于捏造的。

小美表示,叔叔常趁别人不在时抚摸、舔她,让她怕得不知道该怎么诉说;此外,她也清楚诉说小陈逼他手淫时,阴茎是硬的、精液白中带黄。

法官表示,小美遭猥亵共计11次后,惧怕单独行动,不愿与小陈独处,甚至看医生都要求要女医生,认为被猥亵应属可信,因此不采信小陈的辩词,依强制猥亵14岁以下女童罪判小陈7年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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