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辜莞允裸照 世新男大生等4人判刑4至6月

▲「尖叫妹」NONO辜莞允。(图/取自辜莞允脸书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尖叫妹」NONO辜莞允去年(2014)1月在世新大学遗失相机,导致3张泡澡裸照外流网路流传,在世新大学失物招领中心打工的许姓大生等4人涉嫌散布裸照,同年12月被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24日)判决4人4月到6月刑期,其中3人因为已和解而获得缓刑。

台北地院检察署指出,许男在失物招领中心捡到辜莞允的相机后,即备份相机里的照片到他的电脑里,之后透过脸书(facebook)传给戴姓友人戴男再透过LINE传给张男李男。去年12月22日,检方依散布猥亵物品罪嫌起诉许男、戴男、张男和李男。

4人在台北地院审理期间坦承犯行法官认定4人触犯无故取得他人电磁纪录罪和供他人观览猥亵物品罪,审酌犯行导致裸照仍在网路流传,造成辜莞允名誉受损、身心受创,判决许姓大学生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戴姓男子传给最多人,判刑5月,张男及李男都被判4月。全案可上诉。

又因戴男、张男及李男3人分别与辜莞允以10万元和解,3人都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