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压女下属舔耳揉胸!淫高官辩「不要就是要」赔钱逃坐牢

高官强压舔耳揉胸,女下属手机录影大喊「不要」。(图/翻摄pakutaso网站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66岁的财政部秘书处黄丽鲲惊爆猥亵下属,被女职员指控,在职期间2度袭胸、强吻舔耳,他辩称误判情势「以为女生说不要就是要」,去年案件曝光后,他就辞去台湾金融资产服务公司总经理一职。开庭时,他认罪提出和解,台北地院认为他有悔意,依2个猥亵罪合并执行11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4年。

判决书指出,黄丽鲲2015年8月间办公室,趁着下班后单独与女下属讨论公事机会,突然靠近压制女方肩膀强吻;几天后,又闯进对方办公室,女职员赶紧录影自保,没想到他竟假装谈公事搂腰搭肩,对方闪躲,就被握住手、颈部强吻舔耳,伸出咸猪手抚摸胸部,女方赶紧推开他逃离现场

女职员事后不堪受辱,怕黄丽鲲利用职权,忍了半年,直到2015年他退休,才提供影片报警。已有妻小的黄丽鲲,从财政部退休后,转任台湾金融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本案曝光,他立即请辞。

▲以为「女生不要就是要」,高官认罪道歉免坐牢11个月。(图/资料照)

检方开庭时,黄丽鲲一开始否认指控,辩称不记得此事,直到搜证影片画面曝光,他才赶紧改口说跟被害女子感情好,「快退休了,很舍不得」,才会做出比较亲密的动作;而影片中对方虽然说「不要、不要」,但他以为「女生说不要就是要」。检方认为构成强制猥亵罪2次,提起公诉。

台北地院审理,黄丽鲲当庭认罪,提出赔偿金金额保密全部给付完毕,并向被害女子道歉,还写了亲笔道歉信法官转交,双方达成和解。法院认为他没有前科、知所悔悟,只因一时逞欲,应无再犯之虞,合并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33万元,缓刑4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