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路勿入」告示牌害死2淡大生 士林地院判国赔667万

▲两名淡江大生2012年夜游途经路段,却因照明设备不足,撞上纽泽西护栏致死。

社会中心新北市报导

淡水新市二路2012年曾发生一起两名淡江大学男学生撞上护栏致死的意外,当时道路施工封闭,新北市养护工程处路中央摆放纽泽西护栏,却只有设置一个简陋的「没路勿入」木制告示牌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养工处确实有过失,判赔667万多元。

当时4名淡江大学学生相约骑两台机车白沙湾夜游,回程行经新市二路没发现前方道路封闭,江姓李姓男学生撞上纽泽西护栏,送医后宣告不治,另外两名男学生仅有受伤逃过死劫。法官勘验后,发现现场只有一个简单的木牌,没有警示灯或反光标志

施工单位当时只有设置简陋的「没路勿入」告示牌,导致两名男大生撞上护栏死亡。

判决书中指出,因新市二路仅以纽泽西护栏封闭,且周边并无任何警示灯、警示标志,足以提供夜间照明等安全设施案发路段长达数十公尺无灯光,才让两名被害人无法察觉道路为封闭状况煞车不及而撞上2吨重水泥纽泽西护栏,车体严重扭曲变形,二人重摔落地,江姓男学生出血性休克、胸部挫伤并出血;李姓学生则是整个人飞过护栏,撞击倒地造成颅内出血,两人送医后宣告不治。

法官认为,道路后段施工尚未完成,施工单位却只以简易纽泽西水泥护栏横向阻隔于路中,不仅没有在该路口前30至100 公尺设置道路施工或路段封闭减速慢行警示牌面;照明设备也严重欠缺;纽泽西护栏应使用于顺向来导引车辆,而非用于横向形成路障,才让二人在反应不及状况下撞上护栏致死。虽然认定养工处有过失,但考量死者当时有超速,则将原本应赔偿的800多万减轻到66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