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撞车「无照高中生」竟没过失!硕士生抢快判赔340万

▲无照高中生没过失!硕士生撞死人罕见判赔340万。(示意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场死亡车祸,罕见判决「无照高中生」没过失!新竹科技大学黄姓硕士生5年前骑车抢快左转,切到对向道,当场撞死直行的17岁王姓高中生,他指控对方也有错,未料高等法院却认定死者就算领有驾照、技术纯熟,也无法避免车祸发生,判黄男须赔偿340多万元。

黄男辩称,虽然自己有过失,但高中生无照驾驶双方过失应该相抵。没想到上诉遭高等法院驳回,法官认定,他抢快左转,就算高中生有驾照也闪不掉,没有过失,民事部分得赔偿死者家属340多万元。

判决指出,事发于2012年11月13日晚间,经调阅监视器发现,黄姓硕士生骑车行经新竹市大路东南街,不仅在路口前就沿双黄线左倾姿态,停止线前开始左转切入对向车道,没有依照交通规则确定来车,直接在路口压车左转,为了抢快,未礼让直行车

刚满17岁的王姓高中生当时骑车直行,除了无照,推算车速仅约30公里,没有超速、违规,发现黄男在路口突然切到对向左转,紧急刹车仍闪避不及被撞飞,造成严重肺挫伤、颅内出血并脑水肿等伤害,送医急救不治惨死。

至于刑事部分,黄男也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