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检座命令被告张腿揉乳「下面湿湿」采证 地检:不构成性骚

检察官庄珂惠被告性骚扰。(图/翻摄自彰化地检脸书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2018年彰化一名黄姓女子控诉彰化地检署检察官庄珂惠为了搜证,竟命她全裸、两腿张开接受拍照,还揉她的左右乳,导致下体流出分泌物,涉及性骚扰,院检双方当庭争执,被女检当场开呛「你是脑袋不清楚」,且拒绝道歉,差点遭依侮辱公署当庭逮捕,不过法官陈彦志认为不需羁押,谕令交保。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2018年度自字第2号内容,被告庄珂惠侦办一起妨害家庭通奸案时,2018年4月24日侦查庭讯问被告黄姓女子时,将黄女带至检查勘验身体,命自诉人全身赤裸、两腿张开,并指示女法警重复拍摄自诉人私处,被告并亲自对自诉人由腋下揉捏自诉人左右乳房,致自诉人下体流出分泌物,宛如三级片

庄珂惠透过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淑媛转述指出,该勘验行为是根据告诉人之申请,告诉人书状曾提到被告身体特征检方认为侦查必要需要勘验,而当天也确实先找过女法医,因女法医公出,因此找女法警勘验;庄珂惠并指当时并无命黄女全裸,因当时天气较冷,勘验上半身时,下半身并未裸露,勘验下半身时,上半身并无裸露,且当事人确实有通奸事实,该案件也已经起诉。

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淑媛表示,彰检3月12日依「法务部与所属各机关性骚扰防治申诉调查及惩处处理要点」规定,由4位署内委员及2位外部委员召开性骚扰申诉处理调查小组会议进行讨论,语会的委员一致认为,庄珂惠对申诉人所为之身体勘验程序系因调查证据犯罪情形须行之侦查手段,申诉人在勘验前与勘验中,均未明示拒绝,且均予配合,其辩护人在实施勘验前之侦讯中亦无反对之意思表示,显无违反申诉人意愿之情形。且实施勘验之庄检察官及协助勘验之法警均为女性,与刑事诉讼法第215条第3项:『检查妇女身体,应命医师或妇女行之。』规定符合。」,非属骚扰防治法规定之性骚扰案件,而全数决议通过不予受理。

该案在脸书「法官翻转司法群策会:找回人民的司法」引起热议,同时贴文质疑基于侦查犯罪,「这或许有证据调查的关连性(我们不了解案情从宽认定),但必要性是什么?为何要赤身裸体?不能局部拍照?至于检察官亲自揉揑她的左右乳房,以了解其身体反应,关连性是什么?必要性又是什么?仅因实施勘验及在场协助的都是女性,即可恣意为之?」、「到底是另类正义魔人的女检察官?还是刑事被告阻碍侦查的手段?且让我们看下去!」另有法界人士认为,即使该案确实因通奸罪起诉由法院审理中,但女检侦办「勘验身体特征」,做法确实在司法界被讨论是否过当,该案时效虽然已过,告诉人黄女依旧对庄柯惠提起上诉。

励馨基金会副执行长王玥好说,检方勘验身体是否构成性骚扰,在男性或是女性都是要尊重当事人主观感受,类似案件侦办程序中,勘验身体是否构成必要条件?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女法警是否与女法医一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这都是要审慎处理,类似案件可给司法人员一个提醒,应更尊重当事人、专业训练是否足够、检查是否有必要性等。庄珂惠为东海大学法律研究所毕业,司法官训练所47期结业,曾任云林嘉义地方法院检察署候补检察官,现任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强力打击排放有毒废水电镀业者,也因侦办多起菜脯添加物案件,被封为「菜脯公主」;2011年,庄珂惠还与时任斗南分局长陈吉政谱出一段相差9岁的忘年恋曲,2人最后也步入礼堂,成为一段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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