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侵!贺军翔列被告 检未发「被害人保护命令」

贺军翔(陈志贤摄)

艺人贺军翔日前遭1名女子指控疑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遭松山警分局函送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官分「侦字案」侦办,昨首度以被告身分传唤贺军翔到案,据了解,贺否认有涉犯妨害性自主情事,检察官因案件尚待厘清,因此没有对贺军翔发出「犯罪被害人保护命令」,禁止他骚扰、接触当事人。

据了解,贺军翔日前参加友人聚会,友人为了助兴找小姐陪酒,但酒过三巡后,小姐与贺男有纠纷,小姐认为贺对她毛手毛脚,但贺男否认,小姐报警提告。据了解,警方先前已通知贺军翔及告诉人到分局制作笔录。但双方各说各话。

警方将贺函送北检侦办,检方将贺列为「侦字案」被告,为了保全证据,曾于5月24日指挥警方持搜索票搜索贺男位于北市民生社区住处,查扣贺手机。

检察官昨下午首度传唤贺军翔说明。检方侦讯 后请回贺,贺离开地检署前双手合十,他临上车前终于打破沉默,回应媒体说「我没有做出不礼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