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MeToo延烧!全国检察官核发86件保护令 禁黄子佼、NONO骚扰被害人
黄子佼(本报资料照片)
NONO(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发生多起「#MeToo」、偷拍性影像事件,全国地检署检察官依据《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核发「犯罪被害人保护命令」,禁止加害人骚扰被害人,违反保护命令者最重可判处3年徒刑。据台湾高等检察署统计,自去年7月至今年4月底,全国检察官共核发保护命令86件,其中以新北地检署核发19件最多、台中地检署14件居次,「天下第一检」台北地检署核发4件,不过北检限制对象多为知名人士,包括艺人黄子佼、NONO(陈宣裕)在内。
检察官员说,去年7月1日施行的《犯保法》,与《家暴法》、《跟骚法》都有人身保护令规定,但不同的是,《家暴法》保护令属于民事保护令、《跟骚法》保护令属性亦偏向民事,两者都得向法院声请,但《犯保法》的被害人保护命令则完全是刑事保护命令,只要检察官接获被害人告诉,介入案件侦办,即可依职权或向法院声请核发。
《犯保法》核发被害人保护命令的案件有3种类型,包括故意犯罪行为致死亡、重伤、性自主权遭受侵害案件;性自主权遭侵害案件包括如性侵、猥亵等妨害性自主案件、「恐怖情人」散布不雅照恐吓等方式,利用性影像犯罪、新兴数位性别暴力案件在内,保护令时效最长2年,并可延长时效1年。
《犯保法》被害人保护命令可禁止被告对被害人或其家属身体或财产实施危害或为恐吓、骚扰、接触、跟踪等行为;禁止无正当理由接近被害人或其家属住居所、学校、工作场所或经常出入的特定场所特定距离。
另针对新兴数位性别暴力案件,则可禁止被告重制、散布或以他法供人观览被害人性影像、命被告提出或交付被害人性影像、移除或向网际网路业者申请删除已上传性影像。被告一旦违反保护命令,依法最重可判处3年徒刑。
依据台湾高检署统计,《犯保法》自去年7月1日起施行,至今年4月30日为止,全国地检署检察官已核发被害人保护命令86件,其中以新北地检署发出19件最多、其次是台中地检署14件、台北地检署有4件。目前保护命令以妨害性自主、新兴数位性别暴力案件占大多数,而全国第一件保护命令,是士林地检署检察官侦办性影像恐吓案,禁止被告散布、重制及以他法供人观览被害人的性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