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遭叔公拉戏棚袭胸 遭讥「胸部小」又抓手「碰雕」

女孩叔公带到戏棚袭胸,对方日后还2度猥亵得逞,法院最后判4年6月徒刑。(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台南一名布袋戏工作人员小陈化名)日前趁着表演空档,将远房亲戚、一名女孩带到戏棚说「怎么胸部姐姐小」,借机摸对方的胸部与私密处,猥亵得逞;女孩日后担心叔公会变本加厉,向对方提出要1台平板电脑,希望对方知难而退,没想到竟遭对方要求摸他的下体,女孩最后崩溃向学校求助,法院判处4年6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小陈为布袋戏表演人员,是女孩的远房亲戚,2015年3月女孩与家人到台南参与庙宇活动,他趁女孩家人不在,将对方带到戏棚后台,对着女孩胸部说「怎么比姐姐小」、「让我看一下」,摸女孩的胸部与私密处,猥亵得逞。同年7、8月间,女孩因为担心小陈继续骚扰,决定提出想要平板电脑,让小陈知难而退,没想到对方仍答应了。

小陈答应要求后,要求女孩到他家中使用电脑,却在家中先强吻对方,再要求对方摸他的生殖器,再度猥亵得逞,女孩最后向学校辅导室告知此事,家长得知后决定提告。法院一审判小陈4年6月,经上诉,法院调查女孩遭侵犯后,担心被爸妈骂「为什么给人家乱摸」,且爸爸是重伦理辈分的人,因此才会不敢拒绝小陈的侵犯。

二审法院认为,小陈身为长辈,不知爱护后辈,还为逞一己性欲,违反女孩意愿猥亵,于法院审理时也未表示歉意,难认态度良好,日前维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