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分手拿婚戒求复合遭拒 渣男竟不顾她流产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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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王姓男子5年前与女友分手后,拿预购的戒指向她求婚遭拒,且她因服用药物施行人工流产,身体虚弱需就寝休养,但王男竟不顾对方以脚踢踹并哭求「医师说不可以发生性行为」,加以性侵,最高法院将他判刑2年,考量已和解让他获缓刑5年定谳。

从事网路行销的王男在2015年10月间被害人因故分手,12月28日晚间王男以归还空气清净机借口,前往她的住所求婚,且不理会她指示其将空气清净机放置大楼管理室,迳自搭乘电梯进入她房内,取出预购之戒指,欲向她求婚但被拒绝。

她因人工流产且因子宫出血回诊,身体虚弱需就寝休养,于是请王男先行返家,惟王仍拒不离去,并坚持在她房内留宿,隔天上午王男强行褪去她衣服,她虽有以脚踢踹,并哭求「不要这样」等语,然王男仍强制性交。

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王男为逞一己之欲,对方明示「医生说不可以发生性行为」,仍为遂己身私欲而犯之,造成被害人心灵之伤害甚重,且犯后仍否认有违反意愿而为性行为,依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

合议庭考量王男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赔偿349万元,他尚属初犯依其生活状况,亦难认有何非予送监执行,否则难期达到矫正效果情形,给予缓刑5年,缓刑期间内付保护管束,并于保护管束期间内完成加害人处遇计划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