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星」出事 台大医师马惠明持摇头丸被逮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大医院急诊医学部主治医师马惠明,3日深夜在台北市长安西路承德路口遭警方拦查,赫然发现他身上有2颗摇头丸;他承认施用毒品士林地检署4日讯谕令以2万元交保。

◄台大医院急诊医学部主治医师马惠明。(图/取自台大医院急诊医学部)

马惠明(48岁)前晚10时许遭台北市刑大特勤队员警拦查,警方在他随身手提包内搜出2颗摇头丸,当场上铐逮捕,侦讯时得知他是台大医师,对他持有二级毒品行为感到不解,随即移送士林地检署复讯

据了解,检方开庭时,马坦承施用并持有摇头丸,毒品是一名夜店友人小古」给的,他刚开始施用。检察官认为他是初犯,坦承犯行态度良好,谕令2万元交保。

检方表示,马惠明持有摇头丸事证明确,但须靠验尿报告进一步确认是否施用,若1个月以后出炉的验尿报告证明体内有毒品反应,检方可向法院声请裁定到毒品勒戒所接受观察勒戒。

马惠明台大医学院毕业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管博士,擅长急诊医学、心脏内科、紧急医疗系统重症医学项目;去年8月升上急诊医学部教授,显示其学识临床技能优秀,可说事是台大医院的「明日之星」。

对于持有毒品被逮,马惠明透过医院公共事务室表达最深切的悔意与歉意院方对医师下班后个人行为表示不便评论,但强调马工作认真,对于国内急重症医疗网建立贡献良多,司法调查期间会暂停轮值排班,将待检警调查告一段落,再依相关规定作适当的处理。

依《医师法》第五条规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之罪,经判刑确定者,不得充医师;其已充医师者,撤销或废止其医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