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前县长李朝卿涉「回扣案」遭求刑30年:检察官让我伤心
▲南投前县长李朝卿涉「回扣案」遭求刑30年:检察官让我伤心。(图/记者赖于榛摄)
前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案29日深夜11时25分在南投地院终结辩论,李朝钦与其妻舅简瑞祺被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求处30年有期徒刑、外加褫夺公权10年。在听闻检察官论告后,李朝卿表示,「原来要害人很简单」,要求审判长给他3分钟发表言论,还说「这3分钟关系未来30年」。全案将在8月31日下午宣判。
李朝卿等人是在102年3月遭南投地方法院起诉,全案经过2年多的审理后,于29日宣告辩论终结。根据南投检方调查,李朝卿涉嫌从97年起,透过妻舅简瑞祺与吴仲琪、许朝呈等承包商,以「限制性招标」手段让特定包商得标后,再从中收取1成至1.5成的回扣,不法所得超过3000万台币。
李朝卿与简瑞祺在29日的言词辩论中,否认纵容县府官员勾结包商,以及收回扣等事,在得知被求处30年重刑后,更表示「不能接受」。他要求审判长给他3分钟发言,控诉检察官只听信片面之词,自己根本就没有插手工程,还说同仁的不法行为让他痛心,检察官则让他伤心,希望法官能还他清白。
检方在29日除对李朝卿、简瑞祺求处30年徒刑、褫夺公权10年外,还对前县府顾问陈国进求刑12年、褫夺公权10年;约雇人员石壁荣也被求刑6年,褫夺公权5年。此外,由于县府前工务处长曾仁隆、黄荣德、秘书张志谊、工务处技士李中诚等4人坦承收贿,被检方转为污点证人,最终被求处2年徒刑、5年缓刑、褫夺公权10年。全案将在8月31日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