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约泡汤惨遇「美工刀之狼」 遭压车内强吻险遭性侵

嫩妹约泡汤惨遇「美工刀之狼」,遭压车内强吻险遭性侵。(达志影像)

一名嫩妹使用交友软体「Eatgether」与李姓男网友相约参加泡汤活动,但李男载她前往阳明山途中,竟停在偏僻产业道路上,强行压住嫩妹狂吻脸颊及脖子遭到踢打,嫩妹事后跳车逃离跑到附近民宅报警求救,士林地院审理时,比对李男唾液DNA,发现他涉嫌犯下三重一起持美工刀性骚案,审理后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1年。

根据判决书记载,A女于109年8月12日下午,以Eatgether APP举办「泡汤清新局」活动,经李姓男网友回复参加该活动后,二人经由通讯软体LINE联系,当晚就相约在台北市捷运士林站。

双方见面后,李男开车载A女前往北投某汤屋,而于同日19时30分许,但行经汤屋附近产业道路时,突然停车并关闭车灯,先伸手朝右前方挡风玻璃抽取面纸,加装要拿取后座背包,将着将身体压A女身体控制行动,A女惊吓之余,立刻用手抵挡并猛踢,期间A女一度拉开车门逃离却又被拉回车内,事后挣脱后趁隙逃离现场,随即拨打110电话,并奔跑到附近民宅求救。

李男在法院辩称,「我因为家庭及工作乱糟糟的,当天心情不好,A女邀请我参加聚会,途中开车想要回去,但我怕A女认为我想法反反复复的,我还没跟A女说要回去,A女就说她想要泡温泉,我一时情绪失控就对A女动粗。」

A女则是明确指称,「他就将身体趴在我的身上,已经碰到我的身体,让我感觉他想性侵我。」

法官认为,李男在狭小之车内空间,与A女仅为初浅相识之网友关系,竟凭恃其体型与力量之优势,无预警以其身体强行压住A女身体,衡诸常情,女性应无可能同意与非熟识之异性为此等近距离之身体接触,甚至肌肤之亲,显然已然违反A女之性自主权及身体控制权,士林地院审结依强制猥亵罪,判处李男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