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乐华夜巿遭撤照 居民护生活品质赢了

乐华夜市居民忧:油烟噪音、瓦斯桶就放人行道

地方中心新北报导

继师大夜市后,新北市永和乐华夜市部分居民不堪长期饱受噪音、油烟与进出不便之苦,联名诉愿并提起行政诉讼,抗议去年被市府就地合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区公所没召开里民说明会,也没获6成居民同意,撤销营业许可,乐华夜市恐怕重返违规营业。

新北巿永和乐华夜巿摊商民国101年4月间向新北巿永和区公所提出乐华夜巿摊贩集中区营业许可申请,经区公所检核资料并于8月17日于现场会勘后,陈报新北巿政府经济发展局审查并获准。

当地2个社区管委会及10名住户不满,认为限缩道路使用权,且影响社区安宁及安全,向新北巿政府经济发展局提起诉愿遭驳回后,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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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期间,经发局主张本件是依台湾省摊贩管理规则办理,但法院调查发现,摊商是以经常性集合摊贩的集体设摊方式,定时及定点营业为申请许可,但申请内容并非台湾省摊贩管理规则所规范范围,摊商提出申请案欠缺法律上的依据,且本件应适用新北巿摊贩管理办法

判决指出,摊商申请在乐华夜巿营业时间为下午4时至12时,但永和区公所审核这起申请案时,却是在上午10时办理现场会勘,根本无法达到会勘目的而流于形式,难以认定践行会勘程序

判决指出,摊商申请营业依规定应检附相关资料供审查,其中应由当地里长召开说明会,法官发现这场说明会并非由当地里长召开,里长只是列席人员,明显不符规定。

法官认定,摊商所提出乐华夜巿摊贩集中区营业许可的申请案,并没有依新北巿摊贩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检附完全的书件,新北巿政府经发局未命令补正,原处分有所违误,因此撤销原处分,判当地居民胜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