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灯泡」案王景玉再求减刑 父母竟叫他别吃药

王景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院审理。(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小灯泡命案目前由高等法院审理,凶嫌王景玉26日出庭时仍强调自己有精神疾病,请求轻判;台北看守所医师施至则透露,王家人欠缺病识感,其父母曾认为儿子没病,反对他服药

去年3月,台北市内湖区4岁女童「小灯泡」突遭持剁骨刀的王景玉从后方猛砍颈部,导致女童身首异处,当场死亡。一审时,士林地方法院认定王嫌再犯风险高、没有罪恶感、同理心及悔意,属没有教化可能,但受限于人权《两公约》相关规定,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上诉后,高院今天再度开庭审理,一审逃过死刑的王嫌再度强调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应获减刑;另外,法官今天传台北看守所医师施至、志工释静玄作证。

施至证称,经治疗后,王嫌近半年来状况趋于稳定,逐渐摆脱刚被收押时遭严重妄想干扰、语无伦次的情况,但必须持续服药,否则病情仍会再恶化。施至表示,王男双亲曾认为儿子没病,希望他不要吃药,这是思觉失调症患者家庭常出现的情况。

高院8月份首度开庭时,王景玉及其父母皆愿意与「小灯泡」家属进行「修复式司法」,但被害人家属婉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