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小灯泡免死!思觉失调停药「具危险性」 王景玉:我符合减刑

王景玉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于二审时提出上诉。(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当街残杀3岁女童「小灯泡」、罹患思觉失调症的凶嫌王景玉,一审时士林地方法院认定有精神疾病,依《两公约》明定精神障碍者不能判死,判王景玉无期徒刑,全案上诉高等法院。法官26日传台北看守所特约精神科医师施至、辅导志工释静玄作证,而王景玉出庭时仍强调:「我有精神疾病,符合减刑规定!」

辅导王景玉2次的志工释静玄证称,王景玉曾主动提起想与被害人家属进行「修复式司法」,希望对方原谅,但辅导过程不碰触案情,仅告知「修复式司法」与刑责轻重无关,是真心认错后的心灵修复。

释静玄表示,明显感觉王景玉「正朝好的方向发展」,她辅导时着重整理王景玉的生命史,找到「关键点」加以疏导。她利用佛教观念,认为个人现在念头与过去的生命经验关联

▲女童断颈案,女童和妈妈开开心心出门要到捷运站接外公,没想到半途遭遇王景玉。(图/记者杨佩琪翻摄)

精神科医师施至证称,经治疗后,王景玉近半年来状况趋于稳定,逐渐摆脱刚被收押时遭严重妄想干扰、语无伦次的情况,但必须持续服药,否则病情仍会再恶化。

施至表示,王景玉双亲曾认为儿子没病,希望他不要吃药,这是思觉失调症患者家庭常出现的情况。但他强调,精神病患不能停药,否则情况会恶化,如果让王景玉回归社会,会有一定的危险性,但重点是能否持续服药治疗。

律师询问王景玉的改善情况,能否推论王景玉犯案时,没有精神状况却「诈病」?施至表示,这是不同的状态,不能猜测,只能说「目前的治疗算是成功」。

▲士林地方法院判决王景玉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两公约是否限制法官的科刑权,解读不同,结果不同。(图/记者杨佩琪摄)

「小灯泡」母亲王婉谕未出庭,仅透过律师当庭拒绝与王景玉及其父母进行「修复式司法」。据了解,「修复式司法」程序是法院安排被害人与加害人对话后,能促成加害人悔悟与承担责任,修复彼此纷争与社会关系。

王婉谕曾提出法院能协助进行「修复式司法」,如果王景玉思觉失调症无法进行也能由家人代理,如今却委任律师以王景玉受病情影响和无法完整陈述为由,拒绝与王景玉进行修复式司法。

▲当街残杀3岁女童「小灯泡」、罹患思觉失调症的凶嫌王景玉。(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