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因患有「思觉失调症」 王景玉杀童免死、他袭胸免关

王景玉狠杀小灯泡判无期,患「思觉失调症」逃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凶嫌王景玉当街持刀砍杀3岁女童「小灯泡」,但因他罹患思觉失调症,碍于「两公约」以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的限制,无法精神障碍者处死,士林地院仅判处无期徒刑,而同样因患有思觉失调症的詹姓男子,也因此被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

公民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即两公约)」及「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都已透过施行法,而对我国产生国法拘束力,也就是对精神障碍者及身心障碍者犯罪,不得处死刑科刑权限制,因此无从判其死刑。而法院认定,当街砍杀「小灯泡」的凶手王姓男子罹患思觉失调症,因此依相关规定判处无期徒刑。

另外,另一起案件则是一名詹姓男子去年在彰化县一间书局看见女学生,竟意图性骚扰,利用对方看书而不及抗拒之际,上前伸手触摸胸部;而法官审酌詹男精神鉴定报告指出,犯案时可能处于思觉失调症,审酌因疾病影响,其对法律判断明显较常人为低,有鉴定报告可凭,因此依法减轻其刑,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

近年杀害幼童瞩目案件之一的凶嫌龚重安,2015年在北投文化国小犯下女童割喉案,法官也是以我国签署联合国《两公约》为由,要求不得对精神障碍者判处死刑,获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