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杀童案主嫌免死均因《两公约》 王景玉恐也逃过一劫

内湖女童遭割喉,你「支持杀小孩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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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玉遭正拳打脸,但他有可能和之前的曾文钦龚重安一样,受到两公约保护,免判死刑。(图/Ettoday新闻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内湖区28日中午发生刘姓小妹妹遭断颈案件,引发全台哗然,只是这起杀童案,已经4年来第3起。先前台南汤姆熊方小弟弟、北投文化国小的刘小妹2起割喉案,两案的凶嫌都因精神疾病逃过死刑,获判无期徒刑,主要是因为根据联合国《两公约》施行法的规定外界认为王景玉恐也因此逃过死刑。

2012年12月1日,33岁的曾文钦在台南市汤姆熊游乐场内,利用游戏储值卡方姓男童诱骗至厕所内杀害,曾嫌落网后还一度呛声「在台湾杀一、两个人不会被判死刑」。但法院一、二审均以曾男有精神疾病为由、且还有教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更一审引用联合国《两公约》维持原判,目前全上还上诉最高法院当中

▲北投女童割喉案凶嫌龚重安,经过精神鉴定,判断罹患思觉失调症。(图/记者杨佩琪摄)

去年5月29日,龚重安翻墙入侵台北市北投区文化国小,并尾随刘姓女童进入厕所,随后拿出预藏的菜刀将她割颈,刘小妹送医急救仍在隔天伤重不治。龚嫌被逮落网后,辩称自己长期患听才会犯案,上个月士林地院以她患有「思觉失调症」,若经过治疗仍有教化可能,判处他无期徒刑。

曾嫌和龚嫌都犯下骇人听闻的孩童割颈案,但法官均以我国签署《两公约》为由,要求不得对精神障碍者判处死刑。因此外界担心,犯下「小灯泡断颈案的王景玉,恐怕同样也会以罹患精神疾病为由替自己辩解,再加上台湾遵守《两公约》的必要,最后还是逃过一死。

▼台南汤姆熊杀童案,杀人凶手曾文钦,父母离异、租屋独居。(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