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玉井纵火案7死 主嫌逃死又遭最高法院撤销

2019年12月犯下台南市玉井区真理佛堂前辈堂纵火案造成7死2伤的被告曾文彦(中)。(本报资料照片)

2019年犯下台南玉井7死2伤纵火案的曾文彦,一审判死,二审及台南高分院更一审都改判无期徒刑,上诉后,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引用的医院鉴定报告,与更一审认定可免死刑的理由不符,且曾男符合自首但不给减刑,也有判决理由欠备之处,再次判决撤销发回更审。

曾文彦的家境优渥,父亲是退休医生,母亲是老师,但从小却经常情绪失控。由于家人无力管教,经玉井真理佛堂前辈堂收容试图感化,但他住在前辈堂期间,不仅时常与人发生冲突,甚至还曾呛声要烧掉前辈堂,家族无奈之下只好将他请出去。

2019年12月13日,当时21岁的曾文彦回头要求让他返回前辈堂但被拒,因而怀恨在心,买了汽油到前辈堂纵火,并在犯后打110自首。因现场为木质装潢且仅有一处出入口,火势一发不可收拾,最后酿成7死2伤的惨剧。

由于曾文彦纵火后还回现场观看,检方痛斥手法残酷视人命为草芥,犯行形同「无差别式弑杀」,依杀人等罪提起公诉,并具体求处死刑,台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死刑,台南高分院二审及更一审改判无期徒刑,但遭最高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