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欠债害死母、员工 土城鹅肉店纵火案主嫌逃死
▲土城「鼎玉铉」鹅肉店纵火案,造成两死三伤,主嫌蔡兴旺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发生在106年11月30日土城「鼎玉铉」鹅肉店纵火案,新北地方法院3日一审宣判,主嫌蔡兴旺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林家宝依杀人罪判刑15年,黄炜杰依杀人罪 13年,整起案件主要发生的原因是鹅肉店的三子林永承在外欠款,对方找上门来,讨债不成纵火,酿成悲剧,连「鹅妈妈」老板娘许因秀都因此丧生。
判决书指出,鹅肉店三子林永承与绰号「阿龙」之成年男子有金钱纠纷,阿龙指使蔡兴旺带人去处理,蔡兴旺联系黄炜杰、林家宝共同参与,黄炜杰开车前往台中市北屯区军功路1 段501 号全友五金连锁超市,购买所需之口罩、手套、调和漆、甲苯、香蕉水、补土空桶等物品,再搭载林家宝共同北上新北市土城区,蔡兴旺对着鹅肉店泼洒甲苯和香蕉水的调和液体,引发大火,张姓员工当场死亡,鹅妈妈送医急救无效。
▲鼎玉铉鹅肉饭老板叹弟弟欠下的债还不完。(图/记者陈丰德摄)
案发后,蔡兴旺看事情闹大,想带其他两人潜逃出境到新加坡,却在机场落网,新北地院上午依杀人罪,将主嫌蔡兴旺判以无期徒刑、林家宝有期徒刑15年,负责开车的黄炜杰有期13年,仍在羁押中的蔡兴旺出庭时面无表情,黄炜杰则说自己只是负责开车,对于纵火一事并不知情,认为13年有期徒刑刑度太重,要不要上诉将和家人讨论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