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欠债害死母、员工 土城鹅肉店纵火案主嫌逃死

土城「鼎玉铉鹅肉纵火案,造成两死三伤,主嫌蔡兴旺杀人罪判无期徒刑。(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记者林裕丰新北报导

发生在106年11月30日土城「鼎玉铉」鹅肉店纵火案,新北地方法院3日一审宣判,主嫌蔡兴旺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林家宝依杀人罪判刑15年,黄炜杰依杀人罪 13年,整起案件主要发生的原因是鹅肉店的三子林永承在外欠款对方找上门来,讨债不成纵火,酿成悲剧,连「鹅妈妈老板许因秀都因此丧生。

▲鼎玉铉鹅肉店老板娘送医不治。(图/翻摄当事人脸书

判决书指出,鹅肉店三子林永承与绰号阿龙」之成年男子金钱纠纷,阿龙指使蔡兴旺带人去处理,蔡兴旺联系黄炜杰、林家宝共同参与,黄炜杰开车前往台中市北屯军功路1 段501 号全友五金连锁超市,购买所需口罩手套调和漆、甲苯香蕉水补土空桶物品,再搭载林家宝共同北上新北市土城区,蔡兴旺对着鹅肉店泼洒甲苯和香蕉水的调和液体,引发大火,张姓员工当场死亡,鹅妈妈送医急救无效。

▲鼎玉铉鹅肉饭老板叹弟弟欠下的债还不完。(图/记者陈丰德摄)

案发后,蔡兴旺看事情闹大,想带其他两人潜逃出境新加坡,却在机场落网,新北地院上午依杀人罪,将主嫌蔡兴旺判以无期徒刑、林家宝有期徒刑15年,负责开车的黄炜杰有期13年,仍在羁押中的蔡兴旺出庭时面无表情,黄炜杰则说自己只是负责开车,对于纵火一事并不知情,认为13年有期徒刑刑度太重,要不要上诉将和家人讨论后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