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鼎玉铉鹅肉店纵火案 3嫌再判赔死者母515万

▲鼎玉铉鹅肉店遭纵火,新北地院判蔡兴旺林家宝、黄炜杰3人须赔死者张姓员工母亲515万余元。(图/记者林炜杰摄)

记者林裕丰/新北报导

新北市土城区知名鼎玉铉鹅肉店由于三儿子担任诈骗集团车手,与老大「阿龙」有金钱纠纷,阿龙2017年11月指派手下蔡兴旺、林家宝、黄炜杰前往讨债,泼洒掺有易燃甲苯香蕉水调合油漆,引发大火,造成许姓老板娘、张姓员工死亡,林姓厨师等3人受伤,蔡兴旺依杀人罪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林家宝依杀人罪判刑15年,黄炜杰依杀人罪 13年;新北地院30日再判3人须赔死者张姓员工的母亲515万余元;仍可上诉。

鹅肉店三子林永承绰号「阿龙」之成年男子有金钱纠纷,阿龙指使蔡兴旺带人去处理,蔡兴旺联系黄炜杰、林家宝共同参与,黄炜杰开车前往台中市北屯军功路1 段501 号全友五金连锁超市,购买所需口罩手套调和漆、甲苯、香蕉水、补土空桶物品,再搭载林家宝共同北上新北市土城区,蔡兴旺对着鹅肉店泼洒甲苯和香蕉水的调和液体,引发大火,张姓员工当场死亡,鹅妈妈送医急救无效。

案发后,蔡兴旺看事情闹大,想带其他两人潜逃出境新加坡,却在机场落网,新北地院上午依杀人罪,将主嫌蔡兴旺判以无期徒刑、林家宝有期徒刑15年,负责开车的黄炜杰有期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