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泼漆竟成纵火烧死2命 土城鹅肉店大火案判15年定谳
▲土城鹅肉店大火案,主嫌蔡兴旺判刑15年定谳。(图/记者吴铭峰摄)
新北市土城区知名鹅肉店「鼎玉铉」,2016年底遭蔡兴旺、林家宝和黄炜杰等3人泼洒易燃油漆、香蕉水,引发大火,造成2死3伤。一审将蔡兴旺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更一审均因他赔偿被害人100万元,改判他有期徒刑1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定谳。同案被告也被判13年、1年2月定谳。
鼎玉铉因为负责人的三儿子与人有债务纠纷,债务人唆使蔡兴旺(30岁)讨债,蔡男因讨债不成,就带着林黄2人,前往泼漆录影。但因为朝柜台烹煮区直接泼洒,掺有松香水的油漆接触到火源,瞬间引发大火,导致许姓老板娘和张姓厨师死亡,另一名林姓厨师也有全身45%的二、三度灼伤,另外2人轻伤。总计这次泼漆,造成2死3伤的惨剧,案发后检警进行追查,逮捕蔡男等3人。
检警发现当时蔡男曾在车上说「再进去一点就是煮东西的地方」、「电视开着、灯亮着」等语,认为蔡男等人明知鹅肉店柜台烹煮区有火炉,红漆内的松香水接触到火源可能引发大火,却执意朝烹煮区泼漆,有杀人的不确定故意,因此依杀人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采信检方,将主谋蔡男重判无期徒刑,其余2人分别判刑15年、13年。
案经上诉二审,蔡男等人坦承犯罪,当庭向被害人道歉;另外蔡男也汇款100万元给与其中一名被害人家属;二审高院认为3人颇有悔意,全都减轻,蔡男改判15年,另外2人改判13年、11年。最高法院撤销发回后,高院更一审仍认定蔡、林2人具有杀人不确定故意,蔡男判刑15年、林男判刑13年。至于更审法院认为黄男仅在车上录影,并未下车泼漆,因此改依妨害自由罪,将黄男改判1年2月。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定谳。